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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委托及下放部分医疗器械权力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原文下载:金市监发[2023]48号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和委托下放部分医疗器械权力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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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进浙政钉•新型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21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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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研究配套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运用融资租赁工具开展设备更新。(二)加强风险防控。市政府办公室、金华金融监管分局加强监管指导,督促租赁公司规范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防范租赁物合规风险。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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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推进枢纽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副主任。市发改委与市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统筹协调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室负责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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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向省发改委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通过验收的未来社区,经省政府同意后命名公布。第三部分,政策支持。主要有六方面内容:一是集约高效利用空间,明确要求加大城市存量用地盘活力度,鼓励试点项目按照公共交通导向(TOD模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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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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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卫健委、医保局:现将《金华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2月28日金华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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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发展局:为引导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高活动质量,完善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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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更新部,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为更好地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服务城市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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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金华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金华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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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主体可结合实际,制订创新券管理实施细则。金市科[2019]75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_page_break_tag_《金华市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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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县(市、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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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0〕55号)精神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市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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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金华市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附件:金华市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预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金华市突发事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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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建〔2022〕112号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 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金华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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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关于重新公布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关于征求《关于重新公布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反馈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市直属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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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企业申报市专利示范企业的组织推荐与日常管理工作。三、专利示范企业要把专利工作作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的重要措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推进企业的发明创造与科技进步,专利管理工作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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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将辖区内科技类培训机构批准办理情况报市科技局备案。十一、其他事项本标准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本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在本标准施行前已设立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两年内按本指引要求,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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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县(市、各县(市、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各地粮食安全办公室要加强对粮食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各地粮食部门负责具体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推动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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